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策以鼓励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为目标,调整了政策支持方向,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该办法的下发标志着安徽省专利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管理办法》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涵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该办法修改了资助办法的名称,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资助的对象,新办法规定,个人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必须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居住证,或者为在本省全日制普通院校学习的学生及在本省就读的青少年学生,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必须在本省注册或第一申请人在本省注册才可申请专利资助;扩大了资助的范围,修改后的办法,除对专利创造进行资助以外,同时对专利的运用、保护和管理均给予资助,是对专利工作全方位的资助;提高了资助标准;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新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标准、范围、年度预算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配套使用发放。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安徽省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速创新型安徽建设的积极体现,对进一步加强专利申请工作,在全省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氛围,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实现创新助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0-09-01 04: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