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正式启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出台了《金华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已在该市正式启动。从此永康市企业只需凭着商标这块品牌无形资产,即有望方便地从银行贷出“真金白银”,无形资产“有形化货币化”又有了新诠释。
该办法规定,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持续的商标维护意愿和能力的,都可利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金华市著名商标和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向金华市范围的金融机构申请商标权出质,取得低于信用或担保贷款利率的信贷资金。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人可以优先予以办理并实行优惠利率。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永康市拥有自主品牌特别是高知名度的商标企业,加速无形资产“有形化、货币化”,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推出,将有利于广大企业提高创立自主商标、培育优势品牌的主观能动性。
知识产权报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0-09-19 0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