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知识产权审判对4大问题敲响警钟

  

  记者从4月19日海南省高院发布的《2011年海南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了解到,海南的知识产权审判折射出海南知识产权保护四大严峻问题,亟待引起关注。

  第一,省内企业被判侵权案件较多,显示海南知识产权市场有待规范。2011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案件约为74%,审理结果显示多数案件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因此,白皮书建议海南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的权利审查,同时应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争取获得更多的专利授权,培育更多的知名商标。

  第二,互联网成为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行业市场有待规范。白皮书建议网站和网吧的经营者应改进现行商业模式,加大购买版权的投入,在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形成利益平衡。应避免将未获得著作权的影视作品通过局域网向消费者提供点播服务;避免设立定向链接引导消费者进行点播;同时仍需加强网络管理,及时审查、发现并删除涉及侵权的内容,做到合法经营。

  第三,大型企业成为侵权案件被告,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整体意识有待加强。2011年海南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的一个趋势是大型国有企业成为了侵权案件诉讼的被告,其中包括中国电信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口广播电视台等。可见,海南知识产权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缺失是全方位的,并非只有小型企业及私有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第四,商业维权大量涌现,知识产权价值扭曲。海南2011年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提起诉讼的很大一部分的权利人不是原始的著作权人,而是通过受让取得著作权利。受让人购买著作权利的动机不是将权利用于转播知识产权,而是通过提起维权诉讼获取经济利益。海南法院认为这类案件的大幅出现,反映了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的扭曲,应加于调整。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在审查此类维权行为时,对权利人的赔偿请求有所限制,体现正当的知识产权价。

法制网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2-04-20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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