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提高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标准

  

  日前,桂林市人民政府重新修订了《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这是桂林市对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办法的第三次修正。

  新办法扩展了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的范围,提高了申请资助及奖励标准,凡是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联系地址在桂林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或个人,均可申请资助及奖励。新办法还提高了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对于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费资助标准从每件900元提高到1200 元。

  新办法新增了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专利600元/件和授权发明专利前6年年费的资助,增加了获中国专利奖、县区目标任务奖、发明专利的申请总量在全市当年排名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奖励和发明专利发展奖。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3-02-25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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