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著名商标出资可占注册资本7成
从现在开始,凡获得浙江省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和品牌的企业,其商标与品牌可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这是从近日召开的浙江省工商系统推进品牌大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浙江省工商局出台了品牌扶持的10条意见和8大举措,主要包括:省著名商标认定向农业和服务业倾斜;挖掘推广运用证明商标,建立证明商标和商标国际注册的激励机制;实施省级以上品牌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制度,商标与品牌出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商标与商号可一体化运作,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进行商号运作等。
法制网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6-09-30 09: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