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中国 放眼全球——蒙娜丽莎跻身中国驰名商标行列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新公布了2006年下半年认定的87件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的“蒙娜丽莎MONALISA及图”荣列其中,这是此批次中唯一的一个建筑陶瓷商标,也是建陶行业迄今最年轻的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这种看似“无形”实为“有形”的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含金量。被认定的驰名商标,大都是行业中的领头羊,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一个商标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靠的是企业艰辛而长期的努力,顽强的拼搏,不断的创新,适销对路的产品,可靠而稳定的质量,先进的技术,良好的信誉,卓有成效的广告宣传与营销策略等等。一个商标,只要有相关公众认其购物,它便具有了为相关公众认可的某种内涵,因而不再仅仅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初始商标,如果该商标进而达到了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状态,它便成为具有丰富内涵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具有良好的声誉、巨大消费者号召力以及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正当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毫无疑问都是名牌产品或名牌服务,从此意义上讲,驰名商标都是金字招牌。驰名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件件价值不菲,具有比普通商标高得多的含金量,从此意义上讲,驰名商标又都是金质招牌。
驰名商标是唯一在全球范围内受国际法律保护的品牌标志,各国政府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别于普通注册商标,予以较大范围的保护。驰名商标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议》等一系列国际公约的保护,具有权威性、开放性、国际性、唯一性和排它性,被誉为是品牌皇冠上的一颗“钻石”。蒙娜丽莎陶瓷十分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蒙娜丽莎商标不仅在国内进行了全方位注册,还将第6、9、20三个类别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国际注册,并在包括《蒙娜丽莎》名画的原创国意大利、收藏国法国等57个国家全部注册成功。此次蒙娜丽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铺平了道路,为国际化战略实施扫除了商标障碍,为蒙娜丽莎陶瓷的品牌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蒙娜丽莎陶瓷的出口额的57%是自有品牌出口,相比业内以贴牌加工出口为主要形态,蒙娜丽莎已经大大的跨出了一大步,蒙娜丽莎陶瓷伴随蒙娜丽莎微笑风行全球,其成为国际建陶名牌指日可待。
东西传讯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6-12-23 0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