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自2014年1月23日起延长两年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的共同声明》,中德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于2012年1月23日启动,为期两年,至2014年1月22日止。

  中德PPH试点自实施以来运行平稳、效果良好,因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决定,中德PPH试点将自2014年1月23日起延长两年,至2016年1月22日止。

  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4-01-24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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