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大条约6月9日起在我国正式生效

  

    新华社北京9日电 记者日前从国家版权局获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9日在我国正式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通过这两个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于2002年3月6日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于2002年5月20日生效。

  截至2006年10月1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国家已达60个,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国家已达58个。

摘自:国家知识产权网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7-06-11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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