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确保专利申请数量质量协同提高

  

  “对经查实确认为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将在两年内不予出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材料,取消其两年专利资助经费申请资格。”近日,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文采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坚决说“不”,才能确保专利申请数量与质量协同提高,推进专利申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必须强化导向,制定和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李文采表示,近年来,河北省按照“因地制宜、部分资助、突出重点、避免重复、衔接配套”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导向正确、程序严谨、监督有力、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专利资助政策,坚决扼制与严厉打击钻专利资助政策空子、制造非正常专利申请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

  在一系列政策的指导下,河北省持续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管和防范力度。据李文采介绍,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定期通报全省,督促相关市局监控并处理。“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专利申请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的通知》,将各市、县、区非正常专利申请从其专利申请量中扣除,并责成有关主管部门追回已经发放的各级专利资助经费。”李文采表示。

  而作为受理专利申请的窗口,河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也将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纳入日常工作中,在受理窗口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非正常专利申请。“对于发现的需监控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我们将及时通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由省局及时汇总各设区市的调查报告,提出处理结果和意见。”该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一些地区的实际情况,该处还对一部分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长期监控,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同时,河北省知识产权局还认识到,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必须加强管理,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行为。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规范力度也有了显著加强。《意见》要求,全省有正规资质的17家专利中介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等规定,严格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拒绝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并劝告申请人不进行非正常专利申请。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一些扶持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的政策,为专利代理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我们希望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抓住机遇,提高代理质量,加强人才培育,并能在有效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创造典型经验,为实现全省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在日前举行的驻石家庄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上,李文采在发言中作了如上表示。

知识产权报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3-08-28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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