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受法律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8-11-28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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