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示范城市评定工作
国知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暂行)》,适时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
该《通知》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的时间、方式、评定的范围、示范城市的分类及确定的原则、评定工作程序等,确保示范城市的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评定工作将按年度进行,评定工作以对申报城市创建工作期间的知识产权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价为主,并参考申报城市长期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主要指标有:城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水平、城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与水平、城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水平、专利实施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的措施和成效、开展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的措施和成效、创新举措及突出成效等9个一级指标。围绕该9个一级指标,细化出58个评定指标,具体指导评价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近日启动对成都、武汉等城市的评定工作,并将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暂行)》进行修订,使其导向更合理、指标更科学,从而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型国家中的积极作用。(张立)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7-10-25 0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