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11年)”项目成果发布

  

  “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是国家版权局委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开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版权局和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对这个项目都十分重视,自2007年以来已经连续进行了五次调研。 

  前几次调研成果发布后得到了有关领导、专家、社会各界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充分肯定,调研数据也多次被业界引用。 

  2010年、2013年中央有关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并加大对版权产业的宣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十分重视中国的调研工作与成果。2011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的系列出版物《各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评估研究》第五集(National Studies on Assess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Copyright-Based Industries)将“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首次调研成果作为首份报告予以发表。 

  下面我就将第五次调研成果,即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向大家做一介绍。 

  一、什么是版权产业 

  (一)版权产业的概念与特点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界定,版权产业是指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产业。它不是一个新的产业部门,只是国民经济中与版权相关的诸多产业部门的集合,这些产业部门的共同特点是,以版权制度为存在基础,发展与版权保护息息相关。对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进行研究,是从法律概念出发,以产业的角度衡量版权制度对经济的影响。 

  (二)版权产业的分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及非专用支持产业四个产业组。

  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和展览或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它受保护客体的产业,比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软件与数据库等产业,是版权产业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是从事制作、制造和销售其功能完全或主要是为作品及其它受版权保护客体的创作、制作和使用提供便利的设备的产业,这些设备也被称为版权硬件。比如电视机、收录机、计算机等产业。   

  部分版权产业是部分活动与作品或其它受版权保护客体相关的产业。比如服装、纺织品、珠宝、瓷器等产业。 

  非专用支持产业是部分活动与促进作品及其它版权保护客体的广播、传播、发行或销售相关且这些活动没有被纳入核心版权产业的产业,具体包括为发行版权产品的一般批发与零售;一般运输产业;电话与互联网产业。

  这四组产业中核心版权产业与版权的关系最为密切,其经济贡献按100%统计。其他三个产业组的经济贡献根据其与版权的关联程度按一定比例统计。 

  二、为什么要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 

  (一)世界各国的研究情况 

  近年来,随着版权对经济的影响日益广泛深刻,版权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版权的经济特性,不断利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来定量描述版权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这类研究凸现了以版权为基础的相关产业部门的重大潜力,揭示了版权产业在就业与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了社会公众和政要对版权保护问题的认识。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积极推动下,世界上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芬兰、新加坡等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开展了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研究。为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了《各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评估研究》(NationalStudies on Assessing the Economic Contribution of the Copyright-BasedIndustries)系列出版物,现在已经出到第五集。 

  (二)我国开展这项研究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都在不断提高,版权工作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这项研究的意义特别需要强调。 

  第一,它可以揭示版权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以版权制度为基础的创新活动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版权保护事业与版权产业发展的认知与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各国的实践总结出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研究方法,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这一方法进行调研。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版权越来越成为国际经贸交往的重要载体,开展相关研究有助于拓宽视野,与国际接轨。 

  三、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 

  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仍采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方法,通过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三个经济指标来衡量。 

  (一)行业增加值 

  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1528.9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6.67%,比2010年增加5158.72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19.56%。其中,核心版权产业17161.81 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3.63%,比2010年增加3020.77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21.36%。 

  以下是2011、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的数据表。 

2011、2010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比较  

  其他产业组的行业增加值分别是: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6642.33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1.40%;部分版权产业3107.34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0.66%;非专用支持版权产业4617.5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0.98%。下图是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的构成图。

  (二)就业人数 

  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为1178.62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8.18%,比2010年增加137.08万人。其中,核心版权产业587.03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4.07%,比2010年增加52.24万人。

  以下是2011、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的数据表。  

2011、2010我国版权产业的就业人数  

  其他产业组的就业人数分别是: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324.37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2.25%;部分版权产业154.05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1.07%;非专用支持版权产业113.1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总就业人数的0.79%。下图是2011年度我国版权产业就业人数的构成图。  


  (三)出口额 

  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859.62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5.06%,比2010年增加196.66亿美元。其中,核心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53.27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0.28%,比2010年增加11.37亿美元。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586.41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3.62%;部分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19.93亿美元,占全国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的1.16%。 

  以下是2011、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的数据表。 

2011、2010我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 

  (四)总体情况 

  总体看,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较上一年度都平稳增长,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 

  下表是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整体情况。

2011我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四、2011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经济贡献 

  核心版权产业是完全从事创作、制作和制造、表演、广播、传播、展览、销售和发行作品及其它受保护客体的产业,具体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制作、曲艺、舞蹈和杂技;电影与录像;广播电视;摄影;软件与数据库;美术与建筑设计、图形和模型作品;广告服务;版权集体管理与服务九组产业。这些产业是版权产业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因而被称为核心版权产业。

  在我国,核心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外延、内涵上大致相同。正因为如此,在本次调研中,我们特别对核心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进行了专门研究,凸显出版权在文化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2011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17161.81 亿元人民币,占GDP的3.63%,比2010年增加3020.77亿元人民币,增长率为21.36% ,增长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组。 

  核心版权产业各子组的行业增加值如下表。其中的软件和数据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均保持了较快增长。

  2011、2010我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比较  



2011我国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构成图  

  五、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综合分析 

  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扩大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当然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综合分析调研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较上一年度都平稳增长。与版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版权产业增长较快,增幅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组。说明我国版权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核心版权产业中的软件和数据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均保持快速稳步增长。这一方面表明数字网络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表明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格局下,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效不断显现,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二)版权产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逐步改善 

  版权产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内外部环境。2011年我国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版权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绩。我国版权制度在经历了法律建立、推行阶段后,进入了以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2011年国家版权局颁布实施了《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启动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版权执法监管成效显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取得新突破,进一步统一规范了作品登记工作,全面开展版权示范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版权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规范和管理,为版权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版权产业的出口仍存在严重不平衡状态 

  一是商品出口的行业结构不平衡。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总额为2859.62亿美元,其中,核心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53.27亿美元,仅占版权产业商品出口总额的1.86%,而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586.41亿美元,占版权产业商品出口总额的90.45%,部分版权产业的海关统计商品出口额为219.93亿美元,占版权产业商品出口总额的7.69%。这说明我国版权产业商品出口的行业结构很不平衡,仍以制造业为主。 

  二是服务贸易出口额与商品出口额不平衡。尽管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的服务贸易稳步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版权产业服务贸易出口额与商品出口额仍很不平衡。2011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82.83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4.53%,占全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商品出口额和服务贸易出口额之和)仅0.65%。 

  三是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与进口不平衡,长期处于逆差状态。但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近年逆差有所减少。以新闻出版业为例, 2011年,全国引进版权16639种,输出版权7783种,但版权输出品种与引进品种比例由2010年的1:2.9提高到1:2.1。 

  (四)版权产业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从行业增加值来看。201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1681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04479.63亿元,我国为31528.98亿元人民币,不到美国的1/3。其行业增加值占全美GDP的比重为11.16%,我国为6.67%。 

  2011中美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比较  

  从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额来看。2011年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总额约为136.11亿美元,只占当年全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0.65%。而2011年美国几个重要的核心版权产业——录音产业、电影产业、计算机软件产业和非软件出版产业(包括书报刊)的海外销售额就为1409亿美元,它们的海外销售额一直明显高于美国其他主要行业,如飞机、汽车、农产品、食品以及药品等。这说明我国版权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仍有待提高。 

  六、结语   

  “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通过激励创新与加强保护,不断增强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力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时代特点的优秀作品的创作,培育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版权产业和版权企业。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的改善,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版权产业,一定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国家版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6-10-13 14: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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