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与知识产权暨《艺术法:立法与实务》新书发布会

  

  对于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通过加入国际公约采取法律适用的方法,间接地给予实用艺术作品以法律保护如,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将实用艺术作品列入保护客体的范围之中,只在第三条将美术作品作为保护客体。这种模糊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成为一个难题。

  艺术设计和知识产权都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如果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艺术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知识行为,其设计成果以知识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渗透到科技、文化等广泛的领域。因此,艺术设计和知识产权虽然是不同的概念,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知识性与创造性是两者的共同点,并使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必然联系。简言之,艺术是创意的自由展现,法律是规则的逻辑表达,而艺术法则是两者的完美融合。

  《艺术法:立法与实务》作者周林老师,将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己的艺术法学研究和教学做了一个初步总结,既是一次纯粹的艺术实践,也是一次严肃的阅读思考。全书分为艺术立法、艺术市场、案例研究、艺术合同四编,重点阐述了在艺术立法方面要坚持信息公开、信息自由、信息参与“信息法治三原则”观点,并结合中国艺术市场特点,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研究,详细讲解了合同法和签订艺术合同技巧。此次会议诚邀法学专业和艺术学专业师生以及艺术市场管理者、从业者会同知识产权工作者就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诚邀您拨冗莅临。

  时间    2018年4月27日 14:00(13:30签到入场)

  地点   (暂定)知识产权出版社(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50号)

  会议主题   艺术设计与知识产权暨《艺术法:立法与实务》新书发布会

  主办方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承办方    知识产权出版社原创认证保护平台

  协办方    北京新世语文化有限公司

  主持人    知识产权出版社知识认证平台运营中心主任 刘 睿


  新华网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8-04-27 1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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