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完善审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相关规则
据悉,2001年,为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关于临时措施的规定,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增加了关于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确立了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制度。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增加了关于诉中和诉前行为保全的规定,将行为保全制度扩大至所有民事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全国法院分别受理知识产权诉前停止侵权和诉中停止侵权案件157件和75件,裁定支持率分别为98.5%和64.8%,行为保全措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迅速制止侵权行为、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8-12-03 10: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