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威远县出台鼓励专利申请暂行奖励办法

  

  为加速专利战略的实施,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扶持和引导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从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威远县出台了鼓励专利申请暂行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从2006年起,威远县境内申请专利并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号的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

  二、奖励标准: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发明专利每件2000元。

  三、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号的单位及自然人,应在取得申请号1个月内携相关手续到威远县科技局登记备案。

  四、对获得国家授权、经济效益显著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可直接申请科技成果奖励。

  五、奖励经费来源:从县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中列支。

内江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6-12-27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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