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将重奖举报查处侵权盗版有功者
国知网讯 国家版权局26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目前奖励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家版权局成立了“反盗版举报中心”,并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基金”,将重奖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版权、公安、文化、工商、海关、出版物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规定查处或协助查处的侵权盗版案件,以及举报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一经查实,有功单位和个人每案可给予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暂行办法还对举报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或协助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获奖条件加以规定,举报中心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许可,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及居住地等有关信息,违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奖励工作已全面启动。《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网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07-09-27 10: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