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作了关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著作权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对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为适应形势发生的变化,需要对现行著作权法中有关作品出版、传播监督管理的原则规定作必要的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人:ciccip
发布日期:2010-02-25 21:05:00